一、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单招招生专业
二、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单招招生对象
三、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单招录取原则
1、考生的基础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2、除单独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凡是录取时对外语有单科成绩明确要求的专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投档学院的生源情况统一划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将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3、总分同分段的考生,以技能测试分数或综合面试分数高为条件优先录取,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分数同分以数学单科成绩高为条件优先录取,数学成绩相同以语文单科成绩高为条件优先录取。
4、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别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进行计划调整。
5、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时使用。
6、普通高中类考生: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依次录取。
7、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单招免试条件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面试录取。
五、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单招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已参加省高考报名,并已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2、普通类: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
3、特长类:面向在艺体方面具有一定特长,取得相应专业等级或在相关赛事中获奖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4、参加市级、省级、国家级专业技能大赛的中职毕业生,可申请技能大赛获奖加分,由考生所在学校对获奖证书出具获奖证明并签字盖章,3月29日到校资格审查当天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获奖证明,在指定窗口根据等级进行加分登记。
5、参加市级、省级、国家级艺术体育类比赛的普高、中职毕业生,可申请艺体获奖加分,由考生所在学校对获奖证书出具获奖证明并签字盖章,3月29日到校资格审查当天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获奖证明,在指定窗口根据等级进行加分登记。
6、艺术体育特长类。符合招收特长项目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