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单招免试条件
2.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单招录取准则
3、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4月4日至4月10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愿意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学院招生录取小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公示期无异议的拟录考生由学院在期满后上报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4、普通高中类考生: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依次录取。
5、中职类考生: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依次录取。
6、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3.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单招招生专业
2、学院单独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
4.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单招招生对象
1、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已经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高中阶段同等学历的社会人员、复员军人。2、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