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院招生统一报名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
2. 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招生部门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五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3. 专业录取时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专业分数无级差要求。
6.艺术类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7.我校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8. 所有专业入学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9.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10.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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